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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

来源:米乐体育app官网下载    发布时间:2024-07-25 16:13:52

(一)根据爆破设计,那天采石场装载平台爆破炸药最大量为5213千克,开采矿体爆破炸药最大量为35

  (一)根据爆破设计,那天采石场装载平台爆破炸药最大量为5213千克,开采矿体爆破炸药最大量为3559.5千克。自开采以来炸药用量的审批和使用数量均在安全实施设计的具体方案每次最大装药量3559.5千克范围内,没再次出现炸药量超量问题。

  (二)2022年12月12日,广西爆破行业协会出具《钦州市那天建材有限公司大直镇那天村大岭建筑用花岗岩矿爆破工程有害效应影响技术论证报告》。论证报告结论如下:

  1.那天采石场到目前为止采用的爆破方法可行,选取的爆破参数基本合理,安全措施符合、满足实际生产需要。

  2.根据《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14)爆破振动判据和推荐的经验参数进行验算,那天采石场到目前为止,实施的爆破对附近村屯民房产生的质点峰值振动速度值远小于2.0cm/s,爆破振动不会造成民用建筑物损伤。

  3.那天采石场到目前为止,实施的爆破产生的空气冲击波不会造成周边民房及玻璃损坏。

  二、关于群众举报“机器作业产生噪声,影响群众正常生活”线日,经市生态环境局对那天石场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发现那天石场厂界西面昼间噪声75.6dB,超过《工业公司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II类和IV类标准限值70dB的8%。2022年8月24日,市生态环境局对钦州市那天建材有限公司开采花岗岩200万吨项目中会造成严重污染的头破、2破、3破生产设施的电源盒予以查封,责令企业对噪声超标排放进行整改。

  经核查,2023年以来,那天采石场破碎机为液压式圆锥破碎机,大幅度降低了破碎作业噪声。破碎生产线米的隔声屏障,在破碎车间侧面铺装吸音材料。企业未在22:00—6:00进行高噪声破碎作业,未发现在噪声排放方面出现超标情况。

  部分属实1.2023年5月30日钦北区工作组约谈那天采石场负责人,要求那天采石场经营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做好采石场出入口周围道路的清理,保持道路清洁;督促好货车司机,防止货车带泥上路及货物不覆盖上路,要求运输货物均覆盖牢固,防止洒落。2.相关职能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如发现有违规现象第一时间进行查处。

  钦南区佳和小区外围商铺一条街都是烧烤店,每天营业至半夜3、4点,猜码等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经核查,群众举报“钦南区佳和小区外围商铺一条街都是烧烤店,每天营业至半夜3、4点,猜码等噪声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线时许,市公安局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到钦南区佳和小区附近现场核查,核实在该小区对面约30米处有“佳和烧烤城”、“鸿哥烧烤”、“七里香烧烤”等多家烧烤店,每天营业至半夜3点左右。核查组人员现场要求店主提醒客人不要大声聊天,不要进行猜码、摇骰盅等容易制造噪音的游戏,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店主们表示今后会积极配合,提醒客人文明用餐,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公安机关对上述场所的业主和从业人员进行现场教育,要求他们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守法经营。

  部分属实1.市公安机关将结合日常巡逻,发现噪声扰民及时劝阻。并向附近市民群众公布派出所值班电话,发现噪声扰民情况的,可拨打110举报电话反映具体情况,值班民警会及时出警处置。2.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关注上述夜市摊点,加强对该地段的巡查力度,如发现有噪音扰民现象将按照规定严格处理。

  第十四批编号X2QZ2:嘎羊娃大型烧烤餐饮店(奥林名城2号楼105-110号商铺),未经任何业主允许,直接向小区大量排放令人恶心干呕的餐厨油烟,排放大量木炭燃烧产生的一氧化碳,鼓风机排气扇不论时间段制造大量噪音,严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第十五批编号D2QZ1:嘎羊娃大型烧烤餐饮店(奥林名城店)油烟及噪声问题,经过反映,已有工作人员过来测量餐饮设施噪声,但后续工作人员进行复核测量噪声时,商家排气扇出现提前关闭的现象,导致噪声监测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关于油烟问题,一直未有相关工作人员过来处理,油烟污染很大,形成的油污长期残留在玻璃门窗上非常明显,对小区居民生活环境的影响很大。

  第十七批编号D2QZ3:钦北区鸿亭街道奥林名城小区外围的嘎羊娃烤肉店,往小区里面排放油烟,烧烤的味道特别浓。悬挂着的机器噪声很大,每天持续到夜里1、2点,尤其是给小区2、3栋居民生活导致非常严重影响。

  钦北区油烟、噪声经核查,群众举报线索部分属实。群众举报的嘎羊娃新疆烤肉店(奥林名城店)属个体工商户类型,经营者为宫某明,于2022年12月以钦州市钦北区嘎羊娃餐饮店名称办理了营业执照,地址位于钦州市子材东大街19号奥林名城2号楼105-110号商铺。经查,该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2023年5月18日,我市执法人员到现场对油烟排放情况和油烟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该店厨房油烟净化设备正常开启使用,油烟通过室内油烟净化设备从室外排烟管道抽风机排出,商家提供了油烟净化设备产品检验报告、产品认证证书等资料,合格检测材料齐全,设备检测在有效期内,没有发现油烟污染、设备非正常使用的问题,排风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声音。

  2023年5月22日晚,我市执法人员采用多功能声级计测量仪器,依照国家标准对诉求人诉求受噪声影响的点位嘎羊娃新疆烤肉店(奥林名城店)进行了现场噪声监测,在诉求人居住点监测结果为:窗户开启时,测得噪声最高55分贝、最低53分贝,平均约54分贝;窗户关闭时,测得噪声最高41分贝、最低39分贝,平均约40分贝,现场告知诉求人监测结果,得到诉求人认可。

  为做好后续噪声监测工作,5月25日下午17:20-17:35期间,我市执法人员到投诉人家中(该店油烟机安装出风口在该栋一楼处)进行噪声监测。监测情况为:关窗,无交通噪声影响的情况下监测数值在39-41分贝之间;不关窗,在四楼阳台室外监测数值在52-54.5分贝之间。我市执法人员已向投诉人解释现场监测的噪声数值均没有超标。

  部分属实2023年5月18日和5月23日,我市执法人员到现场督促该店做好油烟净化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正常开启使用,没有发现油烟污染、设备非正常使用的问题。2023年5月25日下午17:20-17:35期间,我市执法人员对投诉人家中(该店油烟机安装出风口在该栋一楼处)监测噪声的结果,现场所测的噪声数值没有超标。2023年5月27日,经市城管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再次督促,该店负责人已聘请第三方环保检测机构于5月29日晚对油烟进行采样,检测报告预计3日左右可以出具。5月30日上午,市城管执法部门联合市生态环境部门、鸿亭街道办等部门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与该店相关负责人协调沟通,督促该店保持油烟设备正常使用,并对排烟管道设置进行现场指导和建议,鸿亭街道办人员在现场要求该店责任人重视居民投诉以及对纠纷进行积极处理。嘎羊娃相关负责人表示,消声器等降噪设备已定制,于近日内可进行安装,会进一步与小区居民进行积极沟通协调排烟管道的设置。

  下一步,市城管执法部门将联合市生态环境部门对该店下达整改意见书,要求其采取优化排气设备布局、集中排放等有效措施,降低噪声产生,减轻噪声和油烟污染。若不按要求落实整改意见,造成噪声、油烟污染的,相关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理。

  犇犇防城牛腩粉,经营者梁某霞;新澳饮食店,经营者邝某刚。四家餐饮店均已办理营业执照。2023年5月27日,我市执法人员到新澳花园小区2栋楼下进行现场核查,陈二猪脚粉店、杨记猪脚粉店以及

  犇犇防城牛腩粉这三家餐饮店均已经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且正常使用,未发现油烟乱排、设备非正常使用的情况。陈二猪脚粉店和犇犇防城牛腩粉商家提供了油烟净化设备产品检验报告等资料,合格检测材料齐全,设备检测在有效期内;杨记猪脚粉店的油烟净化设备于2022年7月安装使用,设备检测在有效期内。新澳饮食店目前已经不再经营餐饮类,不存在餐饮油烟污染问题。综上所述,群众反映的新澳花园小区2栋楼下的牛肉粉店和猪脚粉店产生油烟严重污染小区居民生活环境的问题不属实。

  下一步,市城管执法部门将进一步督促这三家餐饮店做好油烟净化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确保正常开启使用。

  钦南区犀牛脚镇岭门村委石头岭有人以租再征方式进行花岗岩开采,该项目为众鑫石场竞标转让给私人做的,租用的都是耕地(种甘蔗、木薯),实际上并没有任何高出地面的矿山,没有花岗岩开采。项目打着开采花岗岩的名义进行抽沙洗沙,现在还想扩大石场开采范围,征用周边村民耕种几十年的土地,实在不合理,村民不同意扩大开采范围。

  群众反映的花岗岩开采项目涉及广西众鑫建材有限公司石场(以下简称“众鑫石场”),位于钦南区犀牛脚镇岭门村东侧一带。2020年12月15日,众鑫石场以4150万元成交价竞得钦州市自然资源局挂牌出让的钦南区犀牛脚镇岭门村东侧采矿权,2021年1月15日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种为建筑用花岗岩,有效期限为2022年11月15日至2043年1月15日。

  1.关于“犀牛脚镇岭门村委石头岭有人以租再征方式进行花岗岩开采,该项目为众鑫石场竞标转让给私人做的,众鑫石场对外说已经转让给私人做,但经查,采矿权并没有进行转移”的线索不属实。

  众鑫石场花岗岩开采项目土地由项目业主与群众协商租用,目前,钦南区自然资源局未收到众鑫石场采矿权转让申请,众鑫石场取得有效的采矿许可证。经询问当地村委和矿山业主、现场管理人员,未发现众鑫石场转让给私人进行开采。

  ²,折合372.26亩。根据矿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分析统计,整个矿区范围内涉及耕地(旱地)5.6287公顷,折合84.4305亩,耕地属于矿区规划范围内,已调整为矿区用地。众鑫石场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矿区内无永久基本农田,不占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关于“实际上并没有任何高出地面的矿山,没有花岗岩开采,项目打着开采花岗岩的名义进行抽沙洗沙”的线索不属实。众鑫石场属剥蚀残丘一准平原地貌,总体地势低缓,花岗岩矿体埋深于地下。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三地质队勘查,众鑫石场矿体属于岭门花岗岩体的一部分,在矿区内花岗岩出露面积约0.3km

  ,南东向最长780m,北东向最宽380m。本次勘查布置8个钻孔,均揭露岩体,矿体矿石成分为新鲜中一细粒花岗岩,矿石比重2.69t/m³,饱水单轴抗压强度65.3-71.   2MPa,抗拉强度4.76-7.70MPa,岩石抗剪应力5.97-6.71MPa,岩石硬度系数f=10-15,符合建筑用花岗岩矿石规范要求。根据勘查工作,众鑫石场矿区上层涉及半风化及全风化花岗岩(砂土层)平均厚度约33m,全强风化层约27m。目前,众鑫石场在批准矿区范围内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遵循“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开展剥离盖层工作,正处剥离覆盖层阶段,待盖层剥离后,开始凿岩,现场未发现抽沙洗沙的情况。4.关于“怀疑是非法开采,视法律于无形,把农民的耕地划分为矿区,现在还想扩大石场开采范围,征用周边村民耕种几十年的土地,实在不合理,村民不同意扩大开采范围”的线索不属实。经实地核查,结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023年第一季度自然资源综合监测及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数据,未发现众鑫石场存在违法采矿问题。众鑫石场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不存在视法律于无形。众鑫石场内耕地属于矿区规划范围内,矿区已列入钦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矿区开发符合钦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经核实,众鑫石场在矿区规划范围内进行开采,目前钦南区自然资源局未收到众鑫石场扩大矿区范围申请,不存在征用周边村民土地的情况。

  钦南区工作组持续加强众鑫石场施工、用地监管,确保石场用地不超出矿区范围,保证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继续对矿区周边群众做好法律法规宣传和政策解释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及业务指导,监督企业严格要求做好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灵山县新圩镇蒙塘村委和秧地塘村委交接处的人饮工程取水口存在问题:1.供水人口超两千人,但取水口位置设置不符合相关要求,在其上游不足100米处有一养鸡场,人饮工程相关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取水口100米内不得进行养殖活动。2.养鸡场向河内偷排污水,虽然已处罚过,但还是有偷排现象,对水源造成污染。

  群众反映的蒙塘村委和秧地塘村委交接处人饮工程是新源人饮工程,位于新圩镇蒙塘村委境内,是灵山县2013年度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群众举报的养鸡场是灵山县新圩镇梁十四孵房(业主:梁某波),位于灵山县新圩镇秧地塘村委高坡联营果场(梁某恒承包地),场地于2015年6月开始养殖种鸡。

  1.关于“供水人口超两千人,但取水口位置设置不符合相关要求”线月份,灵山县水利局、新圩镇人民政府及蒙塘村委有关人员对工程厂区及取水口位置选点定点进行实地勘察,根据当时水厂设计要求,选点取水口位置来水量能满足设计人口使用。2013年该取水口建设时梁十四孵房还未建设(2015年初开始建设,2015年6月份投入运营)。因此当时取水口位置的设置是符合相关要求的。

  2.关于“在其上游不足100米处有一养鸡场,人饮工程相关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取水口100米内不得进行养殖活动”线索属实。

  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划定灵山县供水服务1000人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钦政函〔2021〕97号)精神,该水厂水源地为新源人饮工程饮用水一级水源保护区,该养殖场位于新源人饮工程饮用水一级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3.关于“养鸡场向河内偷排污水,虽然已处罚过,但还是有偷排现象,对水源造成污染”线索不属实。

  现场核查时,该养殖场正常养殖,存栏肉鸡15000羽,养殖产生的粪污每日清理放到堆粪间,堆粪间屋顶采用透明瓦材料便于粪污晾晒,粪污通过晾晒及风扇风干后外售用于农用肥料综合化利用,鸡场记录有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该养殖场在2017年5月因偷排污水被钦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处罚,并行政拘留相关责任人。现场检查暂未发现养殖粪污向外环境排放迹象。自治区钦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工作人员分别对人饮工程取水口上游约10米处、人饮工程取水口下游约50米处、养鸡场上游约50米处等3个点位进行水质监测,根据监测数据,3个监测点的水质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暂未发现水源污染问题。监测结果如下:

  人饮工程取水口上游约10米处,监测结果:氨氮指标为0.250毫克/升、PH值为6.6、溶解氧指标为6.43毫克/升、COD指标为9毫克/升。人饮工程取水口下游约50米处,监测结果:氨氮指标为0.278毫克/升、PH值为6.8、溶解氧指标为6.62毫克/升、COD指标为13毫克/升。养鸡场上游约50米处,监测结果:氨氮指标为0.303毫克/升、PH值为6.7、溶解氧指标为6.41毫克/升、COD指标为8毫克/升。

  部分属实1.要求养鸡场加强粪污综合利用管理,确保周边环境安全,严禁向外环境排放养殖废弃物,养殖粪污不外排。2.由于该养殖场位于新源人饮工程饮用水一级水源保护区,灵山县已组织辖区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依法取证,待取证完成后,按法定程序取缔该养殖场。

  灵山县旧州镇横塘村委那强村多处耕地被人偷挖盗采、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对当地生态环境及农民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相关部门相互推诿,监管缺失,存在行政不作为的情况。经过向督察组反映村里的情况,结果就等来两辆车随便往深坑中倒了两车泥,问题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耕地仍未得到恢复。

  经核查,群众举报线.关于“灵山县旧州镇横塘村委那强村多处耕地被人偷挖盗采、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线索部分属实。

  灵山县旧州镇横塘村委犁田村村民钟某于2022年7月12日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灵山县旧州镇横塘村委那强村集体土地建设蓄水池,破坏耕地0.82亩,灵山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于2023年4月7日对钟某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核查组实地察看,那强村集体土地除了被钟某破坏的0.82亩耕地之外,未发现其他耕地被人偷挖盗采、破坏的情况。

  经调查了解,举报人私下要求违法当事人就破坏耕地问题进行赔偿,双方未达成一致。

  核查组实地察看,旧州镇横塘村委那强村周边农田的农作物生长良好,生态环境没有遭受破坏迹象。核查组走访村委干部和群众了解,未发现当地农民权益受到严重损害的相关情况。

  4.关于“相关部门相互推诿,监管缺失,存在行政不作为的情况”线索不属实。

  有群众就钟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灵山县旧州镇横塘村委那强村集体土地建设蓄水池事项向灵山县相关部门进行举报,灵山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钟某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旧州镇人民政府也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将办理情况答复群众,并且积极协调钟某与田主协商赔偿等问题,不存在相关部门相互推诿,监管缺失和行政不作为的情况。

  5.关于“经过向督察组反映村里的情况,结果就等来两辆车随便往深坑中倒了两车泥”、“耕地仍未得到恢复”问题不属实。

  2023年5月19日,我市接到自治区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受理编号D2QZ6信访件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核查,并对被钟某破坏的耕地组织进行整改。5月21日,旧州镇人民政府从附近采石场拉运16车泥土对被破坏耕地进行回填、平整、起垅,已基本恢复受损农田耕种条件。

  由当地人民政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引导群众友好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下一步,我市将做好后续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出现类似违法行为。已办结

  位于钦州市子材西大街交接的鸡胸路18-20号的龙记美食店,几年来白天不营业,每天一到夜晚就开始夜市营业,营业时间常常至下半夜甚至天亮,猜码声、甩色子声、大声喧哗,嘈杂无比,附近居民根本无法入睡,深受其害。经多方投诉,加害者依旧我行我素,未受任何依法依规的处理。

  经核实,龙记美食店位于钦州市钦南区鸡胸路16-18号一楼,注册时间为2021年4月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50702MA5QD57H8U。经营时间为20时至凌晨3时左右,具体看客人消费时间。

  2023年5月27日20时许和6月1日23时许市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两次到龙记美食店开展核查,核查发现龙记美食店内有人在吃宵夜,摇骰盅喝啤酒,没有猜码。群众举报“营业时间常常至下半夜甚至天亮,猜码声、甩色子声、大声喧哗,嘈杂无比,附近居民根本无法入睡,深受其害。经多方投诉,加害者依旧我行我素,未受任何依法依规的处理”的情况部分属实。核查组人员现场要求商家提醒客人不要大声聊天及进行猜码、摇骰盅等容易制造噪声的游戏,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店主们表示今后会积极努力配合,将音量调低,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公安机关对上述场所的业主和从业人员进行现场教育,要求他们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守法经营。

  1.市公安机关将结合日常巡逻,发现噪声扰民及时劝阻。并向附近市民群众公布派出所值班电话,发现再次出现噪声扰民情况的,群众可拨打110举报电话反映,值班民警会迅速出警进行处置。2.市公安机关将持续关注上述夜市摊点,如发现有噪声扰民现象将依规定严格处理。下一步,我市将加强对该地段的巡查力度,对噪声扰民的行为坚决进行处理。

  灵山县那隆镇清水村委许屋村日日受机制砂场的粉尘困扰。南湛高速四分部项目部对面、小构件场旁边,非法开设了一个机制砂场,老板是颜某和韦某。砂场无营业执照、无用地手续、无环保手续,日日非法生产,产生的粉尘污染非常严重。群众找政府反映过,政府却欺骗、恐吓群众,说砂场是服务高速公路的,让群众不要继续闹。

  1.关于“砂场无营业执照、无用地手续、无环保手续”线日,调查组现场检查发现,灵山县亿丰建材有限公司加工场于2023年4月中旬因南湛高速暂无需求停产至今,预计6月中旬开工。经核查,灵山县亿丰建材有限公司已经办理营业执照,该砂场是该公司的一个经营点,无需单独办理营业执照,但现场未能提供用地手续、环保审批手续。

  2.关于“灵山县那隆镇清水村委许屋村日日受机制砂场的粉尘困扰”、“日日非法生产,产生的粉尘污染非常严重”线索部分属实。

  根据现场调查,加工场界周围已安装有喷淋设施,堆料场未安装有喷淋设施,运输车辆装卸料时,场内道路均会引起扬尘。根据调查组走访那隆镇清水降村委许屋、江东村委叶屋共10户群众,均反映该场正常生产时,运输车辆装卸原材料、进出、破碎均会引起扬尘。

  3.关于“群众找政府反映过,政府却欺骗、恐吓群众,说砂场是服务高速公路的,让群众不要继续闹”线索不属实。

  经调查了解,当地镇政府未接访过关于该砂场问题的诉求人员;经走访附近的群众,均表示从未到过镇政府和村委反映关于砂场的问题。因此“群众找政府反映过,政府却欺骗、恐吓群众,说砂场是服务高速公路的,让群众不要继续闹”问题不属实。

  1.现场责令业主未办理完善用地、环评等审批手续前不得生产,并配合各职能部门做好相关整改工作。2.灵山县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对该碎石加工场业主下发了《责令停止土地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通知书》。下一步,我市将做好后续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阶段性办结